WCA社會責任驗廠標準
工廠狀況評估
童工
1、 工廠僅雇用在當地法規要求允許年齡的員工(如果沒有法規要求,15周歲以上);
2、 身份證被評估過并且復印件被保持;
3、 青少年雇員(如果存在)應在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備案過;
4、 青少年雇員(如果存在)需提供體檢; 5、 體檢的費用應由工廠支付;
6、 應為青少年雇員提供置業健康安全的教育和培訓;
7、 危險工作或處理危險的物質晚班換班時應不得使用青少年雇員;
8、 學徒或臨時工不能被虐待以避免為正式雇員支付正常的工資和福利;
9、 一旦在工廠發現使用童工,應有一個補救機制來保證他們重新回學校學習或者享受寒暑
假方案或者其他更好的為童工提供最好的飲食服務的方法。
強迫勞動
1、 沒有使用處于關押的(沒有按照ILO第29章)、假釋期間的、或者被工廠或掮客利用的包身工的員工。
2、 員工被收押他們的身份證、護照、或者其他的身份證明文件;
3、 沒有要求對雇員收取押金,除非當地法規允許統一的制服、徽章、工具保證金;
4、 雇員出于自愿的原則決定是否加班;
5、 在工作結束換班時雇員可自主決定離開工廠;
6、 雇員可自由的在工作場所內活動:例如:不收任何限制的去洗手間;
7、 雇員可不受任何懲罰就可以自主決定終止合同;